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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小狗媒體爆出某位女星的外遇,本來並不以為意,這位女星本來就不討我喜歡,一大把年紀了,還要做清純裝可愛搞美麗賣浪漫,沒事把自己封做公主教主的,在我這個剛過四十歲生日的老女人眼中看來,實在是覺得她丟女人的臉到不行。我們也不是沒有本錢可以搞美麗裝可愛,人家裝起可愛來還會被問說,請問你三十了沒有?只是覺得,人唄,歲月在人身上留下的應該不是只有年輪和皺紋吧!可以販賣的應該不只是你老媽給你生下的一張臉皮,那個臉皮上面的,頭皮下面的,真的隨著歲月增長可供珍惜分享的,除了老是往臉上撲上一層又一層的厚粉,應該還有一些聊資一歡的東西吧!

 

討厭歸討厭,反正這個島這個地球討人厭的藝人也不只三個五個,頂多不看她就是了,也懶得花筆墨時間去罵。這個世界需要罵值得罵的地方多的是,罵一個討厭的藝人,其priority是在非常非常的後面的後面。

 

但是,這個人實在真的該罵罵。該罵的原因,不是她人老無腦,也不是她年紀一大把卻老是喜歡賣弄風花雪月寫一些不著邊際騙死小女生的文字,也不是她老是喜歡拿自己的丈夫兒子當話題搞置入性行銷拍廣告賣奶粉尿布,而是,她的不誠實。我的討厭她,本來都還可以只是以「轉台」抗議,還不到口誅筆伐,反正有人買就有人賣,什麼貨色也沒什麼希奇。但是呢,她這次的行為實在讓人討厭,討厭的原因就是,如果一個女人敢於那麼堂而皇之的在媒體或是文字上表達自己的母愛,那當她在困惑於感情的糾結的時候,當她想到要投入別的男人的懷抱的時候,當她想要牽牽小狼狗的小手的時候,那時候,她究竟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哪裡?

 

如果她沒有老把「愛小孩」掛在嘴上筆上,我或者還懶得寫字罵她,藝人鬧婚變也不是頭一遭,劈腿之後罵來罵去咬來咬去也是人之常情不足為奇,可是,我討厭一個女人,口口聲聲說「愛孩子」,可是對孩子的愛,其實只有那麼一點點。

 

說到這裡,已經有夠厭煩了,覺得這個女人實在不值得我花半個鐘頭以上的時間來罵她。我只想奉勸她,以一個母親對一個母親,拜託你,老實一點,如果你真的不想當個母親,就老實說吧!如果成為一個母親是你的負擔,也老實說吧!如果你的孩子妨礙你發夢,也老實說吧!不要,一天到晚,裝著一個好母親的樣子,卻只給孩子那麼一點點蜻蜓點水般的母愛,那讓人很看不下去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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