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一個人長得多麼獐頭鼠目面目可憎,不管你在心裡多麼想要食其肉寢其皮而後快,不管你多麼希望這個人能夠立刻被剝光衣服浸豬籠遊街,在民主體制下,在司法體制下,當一個人在被定罪之前,這些事情你都只能在心裡想想,不能做。這就是民主法治的精神。
昨天,是台灣史上自二二八事件以來,最可悲的一日,一個卸任元首,在尚未被起訴和定罪的情況下,被收押。其程度,除了以政治清算和剷除異己來解讀,讓人難有第二個聯想。一個總統,即使他是貪污,即使他搞政治暗殺,即使他有叛國通敵之嫌,在定罪之前,都不可以被這樣對待。這是基本人權,不因為他是總統而可以被忽略,也不因為他是總統就可以被放大。
從開始關心台灣民主運動的二十年來,台灣的民意每一天都朝著開放走。大二那年,學校發生廖偉程事件。一個喜歡讀史明台灣史的研究所學生,深夜裡被調查局人員從學校宿舍裡帶走,其尚未被審判定罪的罪名是「疑似有台獨傾向」。當時全校師生一致指責校方處理不當,何以讓警察到學校裡來逮人,而校警方面竟然一點反應也無。
從那時候至今,民風逐漸開放。漸漸的,再也沒有人擔心自己因為讀了誰寫的什麼書而被約談,沒有人擔心因為自己說了什麼話就變不見,沒有人因為譙總統而被秘密警察逮捕,沒有人因為自己的政治主張很畸形就害怕被抓去綠島掃馬桶。
而今,這一切都死了,只因為選錯了一個總統,這二十年來,三十年來,或者四十年來的努力,都成泡影,或者我們不會回到起點,因為老馬不會宣布戒嚴,但是我們會離起點很近,不用懷疑。
又或者,當有一天,老馬決定自己想當區長而不想當總統的時候,他會真的宣布戒嚴,以杜絶所有反對的聲音。我不知道到那個時候,我會怎麼做。我是否會帶著兒子上街頭,因為不自由毋寧死;我是否會寫一封與子訣別書,把兒子託付給我的老母,然後去為我兒子未來的自由拋頭顱灑熱血。
成為一個母親,可以讓女人血液中所有的熱情和理想退後一萬步,帶著孩子,連街頭運動都不能參加,連靜坐都怕被人踩到。因此,只要現實不至於太令人失望,只要那讓人不會難以活下去,做母親的,總會為了孩子著想,而賴活著。而當這一切讓人太過痛心的時候,會逼著一個親子網站也寫出這種痛心的政治文章,會讓一個母親變成一個革命者。
原先,並不想假設老馬真的想清算誰,或鬥爭誰,畢竟所有的事,都該留待司法做最後的裁決。然後,昨天,司法已經失守,它收押了一個還沒定罪的人,這個人目前的罪名只是「討人厭」。雖然大家都很幹他污了這麼多的錢,也很幹他放縱老婆去搞那麼多官商勾結,雖然他的女兒很機車,媳婦很敗家,但那都是他家的事情,你可以在背地裡討厭他,當著面討厭他,在背後譙他或甚至當面譙他,但就是不能關他。老馬這樣做,只能說「馬英九之心,路人皆知」。
照老馬這麼搞法,我想,或者從明天開始,我給兒子做的識字卡要改成簡體字,我也該去買一些京腔京調的中國話CD來給他聽,免得以後改國旗他連國字都得從頭學起,也免得他的口音讓他一輩子是個次等公民。
在今天,一個母親,為了台灣民主司法的死去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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