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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在MSN上遇到宥儀,她一跳上來就說,恩田陸真好看!原來老同學看到我在部落格上貼的恩田陸,跳上來問安。然後聊到將要開的高中同學會,宥儀說,她還記得以前的學號。

 

「我可忘了。」我笑說:「那我到底幾號?」

 

「啊!」同學道:「你跟我是高二同學耶,誰還記得呀!」

 

然後我想到我們高中的那四個死黨,我總記得那一個畫面,應該是 We are the world 的年代吧!我們揪著上光華商場買音樂,小魚兒愛U2,錢盈喜歡Boy George,宥儀那時候還叫做小昭,我總跟著Billboard。每週日我們總守著余光的四點半,然後星期一討論前一天的排行榜。

 

以前放學,總跟著宥儀小魚一起坐公車回家,宥儀住在我家後面再後面的一條巷子,小魚則是我們下一站下。公車上沒有三個人連在一起的位置,所以我們總是輪流擠著兩個人的座位,一個人站著,兩個人坐著,談笑一整輛公車。

 

我們一起經歷了那段歲月,見證了彼此的青春。我收到第一張建中男生給的校慶邀請卡,宥儀是我的見證人。

 

「怎辦?」我說。

 

「你可以決定不要去。」宥儀說。

 

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高中聯誼,我跟小魚兒結伴。回程路上兩個男孩尾隨著跳上車,坐在我和小魚兒的座位後面,一個拉住小魚兒猛講話,另一個給我遞了張紙條。我慌亂,接過紙條直接塞進口袋裡,不知道如何反應,只好胡亂向後面點點頭。

 

下一站男孩下了車,小魚兒問我,紙條可不可以給我看。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張彷彿會發燙的紙條,遞給小魚。

 

小魚看了之後,正色問我道:「你怎麼收下來了?」

 

我阿呆回道:「沒呀!就先收下來就算了。」

 

小魚把紙條遞回給我,上面寫著:「如果你願意跟我做朋友,請你收下紙條,對我點點頭;如果不願意,請將紙條還給我。」頓時天旋地轉,我差點發暈昏倒。

 

高二,我和宥儀選了自然組,小魚留在社會組,我們分開了,但是還是在一起。不知道為什麼,我們還是很要好,可能是因為住得好近,可能是因為我們真的就是該在一起。二十四年真的不是文字可以寫,言語可以說的。

 

宥儀說,有一家唱片公司要出懷舊專輯,要我幫忙寫文案。

 

我說,寫吧寫吧!幫我們懷舊一下。余光,那個頭禿禿亮亮、講話洋腔洋調的歐吉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

 

「我這才想到,」我說:「余光好像始終沒有頭髮。」

 

「去。」宥儀說:「你可是好久沒寫小說了。」

 

電腦這頭,我笑了。

 

今夜,因為宥儀,我們很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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